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思考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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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为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指明了方向。从金川区的实际出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始终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基本思路,以“服务城市,富裕农民”为目标,通过实施“生态富民家园行动”,在“抓”字上下功夫,在“新”字上求突破,努力做到“十抓十新”。

×一抓素质提高,培育新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培育和造就新型农民。要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的要求,加快制定和完善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就业预备等制度,充分利用教育资源整合后的闲置校舍,建立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基地,认真实施“十万农民劳动技能提升计划”,切实抓好镇村干部、存量农民和增量农民三个层面的培训。对镇村干部和致富能人要定期组织他们到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学习培训,充分发挥他们的领导示范和典型带动作用;对存量农民要围绕特色产业的发展,重点进行适用技术培训,努力提高他们运用科技致富的本领;对增量农民要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并辅之以文明礼仪、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劳动安全的培训,切实增强他们转移就业的能力和创业能力。通过培训,使他们真正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或产业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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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抓民主法制,构筑新体系。通过完善农民自治、民主管理等制度,保障农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应有之义。未来几年,金川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要按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四民主、两公开”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深入开展民主管理示范活动,努力实现由提高农村干部群众民主法律意识向提高民主法律素质的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面提高农村社会管理的法制化水平。要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不断创新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机制,切实保障村民对新农村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提高农村民主自治水平。要在全区农村大力实施“平安创建”工程,全面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让广大农民真正安居乐业。

×九抓体制创新,探索新机制。只有不断深化改革,进行体制创新,才能保证农村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顺利推进。今后几年,我们要在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稳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提高乡镇工作效率。完善乡镇财政体制改革,推进公共支出管理改革进程,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不断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从制度上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同时,要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制度;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降低农民进城落户的“门槛”,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农民进城居住和务工经商。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逐步解决农村深层次的体制问题。

×十抓先进性建设,增强新活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因此,要以正在农村深入开展的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按照“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管理、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总体目标,切实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问题,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务求取得实效。要按照“五个好”的要求,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继续实施“双培双带双提高”工程,切实加强班子建设和农村党员教育管理,努力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增强服务“三农”的实力,使之成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强劲动力,真正使先进性建设成为群众长期得实惠的满意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