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庭务管理制度

法院庭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对各庭室的管理,加强庭室业务、内务建设,争创一流庭室,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办公秩序,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1、各业务庭(室)必须全面完成本院《审判管理考核指标》确定的各项审判任务

2、各业务庭所有办案人员必须熟练操作案件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独立、规范、及时地完成网上各环节的操作,自行制作法律文书,凡有法律文书的案件必须录入法律文书相关信息。严禁随意修改网上数据,对于确需改正的事项,要填写《案件审判流程修改记录单》,报请主管院长审批后由网络管理员统一修改。对于网络流程中出现的问题,做为评定该案件质量的主要依据之一,由审判监督庭在评查案件时综合评定。

4、各庭室设立“法官书柜”,院里统一购置的业务用书属庭室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由专人进行管理,要做到分类明确,摆放整齐,借阅手续齐全

5、各庭室各种法律文书要分类整齐摆放,明确标注名称,严禁乱摆滥堆,尤其是要对已加盖院印的空白法律文书做到严格管理和使用

6、各庭室每周至少开展一次业务学习,院党组成员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和督查;各庭室及其干警要有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笔记,政工科第两月检查一次,每个干警的学习笔记每次应不少于3000字,考核结果做为年终综合考核的依据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13、各庭室要树立有访必接的思想,实行首访接待制,对来访来诉群众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正确引导,严禁对当事人态度生、冷、硬、横,推诿扯皮,一经发现,对庭室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14、各庭室要切实做好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案件材料及卷宗不得在桌面随意摆放,做到专人专管,办公室无人时要随手锁门。下班时要认真检查,锁好门窗和卷柜,关闭电脑、打印机、音箱电源及其它所有电源,确保机关安全。

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